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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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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我州加快了中小水电开发力度,全州水电装机容量在四年间增长了一倍多,推动了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但各县在引资开发水能资源过程中,存在不按程序申报、核准等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水能资源规划,严格按规划进行开发
  水能资源规划是水能资源开发的基础,是合理、有序开发水能资源的依据。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水能资源规划,认真做好辖区内水能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划合理、有序开发。
  (一)辖区内河流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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