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新农村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新农村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建立新农村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改革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方式、组织形式,促进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0号)精神,现就建立我市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要性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国以来,我市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4980处,蓄引提水能力达5.7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65万亩,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抗旱能力。但我市现有水利设施仍存在“三多三少”问题:一是引水工程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