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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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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市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保障无线电信息安全,根据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鲁无发(200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无线电新业务、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增加,已广泛应用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工业、农业、国防、科研、航空导航、抢险救灾和防范邪教组织干扰破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市开展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准确、完整、真实的掌握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使用和台站分布情况,建立一个内容详实、数值准确的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对于提高电磁兼容分析的准确性、可靠性,增强快速查处无线电干扰的能力,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实施无线电台站科学化管理,推动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清理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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