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琼府办〔2006〕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头一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核心内容。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政府决定开展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检查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新农村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公卒任组长,省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