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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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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琼府办〔2006〕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头一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核心内容。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政府决定开展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检查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新农村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公卒任组长,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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