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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文字号】 韶府办〔2006〕119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韶府办〔2006〕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50周年,进一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市政府提出的“深化殡葬改革”的任务目标,市政府定于近期召开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十五”期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经验,部署今后的殡葬改革工作任务,并表彰在“十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就做好推荐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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