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梅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梅州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的税收征收管理,规范房地产税收的征收和缴纳行为,防止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范围内房地产转让或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