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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昌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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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055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昌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5)5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湖北银监局《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鄂银监发(2005)26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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