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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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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紫府[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6-13
【实施日期】 2006-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紫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紫府[2006]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精神,为加强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劳动保障平台规范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将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其成员(另行发文),负责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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