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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郑州市异地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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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6-13
【实施日期】 2006-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郑州市异地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政务2006年度建设任务书的通知》(郑政(2006)4号)要求,经研究,现将规划建设郑州市异地数据容灾备份中心(以下简称备份中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异地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的必要性
  近几年,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在市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的业务越来越多,如: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承担了全市公文传输和交换、内网和外网门户网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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