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05年度上海市高校教育高地建设项目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05]11号)的精神,我委将对2005年度(2005年7月——2006年6月)上海市高校教育高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和总目标。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制度。 (三)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条件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特色与亮点。 (四)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五)2006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本次检查分自查总结、网上评估和实地检查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总结阶段:请各校对照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年度规划、考核指标和检查主要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于2006年6月26日之前将《2005年度上海市教育高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和《上海市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表》(附件1)各(一式两份)报送我委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