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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暂行规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06〕73号
【发布日期】 2006-06-13
【实施日期】 2006-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暂行规则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6〕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于2005年8月18日开通“12345”市长热线电话并发布了市长热线电话办理工作程序,为市政府领导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和了解社情民意,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工作网络不健全、工作机制缺失的问题。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市长热线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按照“上下畅通、联系迅速、调度准确、处置及时”的要求,制定了《萍乡市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暂行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
 
 
萍乡市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暂行规则
  
 
  为转变政府作风,增强政府服务意识,进一步拓展政府服务群众、联系基层的渠道,促进市长热线办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暂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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