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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文字号】 新政〔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3
【实施日期】 2006-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业:
 《新乐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新乐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征收管理规定
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05]41号)、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2006年度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干渠工程基金标准和征收任务的通知》(石政办函[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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