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2006-2010年)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2006-2010年)规划》已经2006年5月20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成都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2006-2010年)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全面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形成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合作的,集政策干预、社会干预、技术干预以及知识传播、健康教育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出生缺陷干预体系。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努力降低我市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原则 出生缺陷干预以“社会共同关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宗旨,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