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优惠政策》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达市府发〔2006〕4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3
【实施日期】
2006-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优惠政策》已经2006年5月 24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达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优惠政策
为加快达州中心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切实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快捷、经济的交通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达州实际,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