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厦门市城市社区建设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思政[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06-14
【实施日期】 2006-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厦门市城市社区建设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城市社区建设若干规定》(市政府第120号令)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目标,加大新型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力度,努力建设居民自治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二、 实施办法
  (一)社区建设的原则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