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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洛阳银监分局关于洛阳银行业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2006〕94号
【发布日期】 2006-06-14
【实施日期】 2006-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洛阳市人民政府批转洛阳银监分局关于洛阳银行业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洛政〔2006〕94号
 
 
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洛阳银监分局关于洛阳银行业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洛银监字(2006)52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6月14日


洛阳银监分局关于洛阳银行业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河南银监局2006年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银行业监管在推进自身改革、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区域经济和金融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发挥金融整体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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