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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先进单位进行表扬的通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中共宜春市委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14
【实施日期】
2006-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袁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自2005年5月我市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以来,袁州区和市直各单位服从大局、通力协作、措施得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建工作得到全国绿委会的充分肯定,并荣获2006年“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为宜春赢得了荣誉,为进一步扩大宜春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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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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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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