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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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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6〕13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4
【实施日期】 2006-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西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6月14日

 

西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陕西省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省,我市被确定为全省五个试点市(区)之一。为了做好试点工作,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紧紧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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