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现场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山西左云“5·18”事故和南江“6·07”事故教训,有效遏制我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就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专项整治时间 6月10日——7月10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和责任单位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十个方面: (一)道路交通安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农机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县养路段、县农机监理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派出所。 (二)水上交通安全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海事处、县渔政局、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派出所。 (三)煤矿安全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单位:县经商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电力公司、涉煤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派出所。 (四)非煤矿山安全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电力公司、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派出所。 (五)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政府及各派出所。 (六)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公司、新星燃气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派出所。 (七)交通建设施工安全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派出所。 (八)建筑施工安全 牵头单位:县规划和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消防大队、县质检站、辖区乡镇人民政府。 (九)汛期及水利设施、水资源开发、水利工程建设安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水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派出所。 (十)学校安全 牵头单位:县教育文化体育局 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