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用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效能和办事水平,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公用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责任感 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众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在满足人民的公共需求中起着重要作用。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有利于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公用事业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进一步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我市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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