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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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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沁政〔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6-15
【实施日期】
2006-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沁政〔2006〕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的覆盖面,切实维护全市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市区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焦政文(2006)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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