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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无燃煤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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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通〔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6-15
【实施日期】 2006-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无燃煤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告


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现将全市2006年度无燃煤区建设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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