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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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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汉政办字〔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5
【实施日期】 2006-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字〔2006〕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陕政办字(2006)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现就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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