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府〔2006〕9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四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工作由市法制办负 2006年6月15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拟提请审议、发布或废止的法规、规章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 1.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科技信息局起草) 2.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市文化局起草) 3.绩效审计条例(市审计局起草) 4.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条例(市建设局起草) 5.物业管理条例(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6.公益广告条例(市工商局起草) 7.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修订)(市房屋租赁管理办起草) 8.深圳经济特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规定(修订)(市工商局起草) 9.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订)(市高新办起草) 10.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市安监局起草) 11.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市劳动保障局起草) 12.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市统计局起草) 13.市政排水条例(市水务局起草) 1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修订)(市法制办、财政局起草) 15.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修订)(市规划局起草)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 1.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2.保安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市城管局起草) 4.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规定(市城管局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