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令 第 77 号 现发布《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绍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市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条件,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绍兴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