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全县项目建设,提高招商引资成效,推进我县“583”工程建设和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编制工作 (一)项目编制原则 1、坚持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项目编制工作的全过程,保证编制项目的前瞻性。 2、坚持以《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指导,保证编制项目的适用性。 3、坚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则,依据国家现行的项目编制程序和要求编制项目,保证编制项目的时效性。 4、充分发挥本地、本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