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通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通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制处:
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职责清、数据准、情况明、素质高”的要求,根据2006年市政府信息化工作部署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市政府法制办开发了“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并将于6月底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充分认识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
  (一)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一系列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市领导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市督考办已将信息化水平列入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有关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快领导决策服务信息和系统接到市领导桌面工作的步伐。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述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从2006年年初开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发了“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这个系统的开发和运行,标志着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加强政务公开、强化互联互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  (二)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素质高”工作目标的迫切需要。建立稳定、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是加强以“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为重点的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依托这个平台,可以促进各区县、各部门及时提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