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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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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  根据《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粤府办[2006]23号),《江门市2005年-2009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提高我市农村青年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面推进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以下简称“百万工程”)实施,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一)指导思想。
  我市农村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并重的就业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增收为主线,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全面提升技能、加快转移就业、逐步脱贫奔康的目标,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为构建和谐侨乡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一个总揽”。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揽,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不断深化。
  2、坚持“两个适应”。适应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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