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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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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农委制定的《安徽省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安徽省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方案

  
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坚持科技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全面提高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二)基本原则。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要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既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发展大局,又通过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能力,做到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要把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与转变渔业增长方式、优化渔业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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