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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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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国税发[2006]121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现就增值税管理若干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个体经营者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体经营者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审批机关为县(区)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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