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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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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6〕27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政府纠风办联系。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昆明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提出昆明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和源头治理,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着力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努力使我市的纠风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主要任务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巩固“四个坚决纠正”成果,抓好专项整治,深化“三项治理”,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务求在解决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现代新昆明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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