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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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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是以连锁经营为主要依托,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农村方便消费、安全消费、实惠消费为主要目的,以实现日用消费品及其他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双向流通”为主要内容的经营体系,在挖掘农村消费潜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以“超市下乡”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主要载体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快进展;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以供销超市为重点的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和以丰谷农资公司为龙头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已初具规模,在全市搭建起了为农民服务的网络平台。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传统的经营设施和经营模式仍旧在农村大量存在,这与农民目前及今后的生产、生活需求不相适应。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对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全市上下必须共同面对且势在必行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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