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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泰安市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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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6]35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泰安市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
泰政发[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 《泰安市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

泰安市废水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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