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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滨政办发〔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6
【实施日期】 2006-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切实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滨州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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