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 牡丹江市政务公开监督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公开监督员,是指受市政府聘请对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制度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