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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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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发(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6-18
【实施日期】 2006-06-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临政发(2006)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中部领先、进军百强”的总体工作目标,依据省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实施办法》,结合临汾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投资导向

  (一)能源产业。优化提升我市煤、焦、冶金、电力等传统能源产业的规模和档次,结合省委、省政府“两区”开发的要求,在我市列入“两区”的9个重点扶贫开发县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

  (二)装备制造业。发展以精密铸造为基础,以汽车配件、机械零部件等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建设精密铸件基地。

  (三)材料工业。主要是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为原料的新型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纳米材料、耐火材料、高岭土材料,以及绿色环保、清洁材料的生产技术等。

  (四)农副产品加工业。依托山区县农业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进行规模化养殖、种植和加工,开展小杂粮、干鲜果、中药材等特色产品的深加工,开发无污染的“绿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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