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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函〔2006〕163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53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部署,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活动,保证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全面整顿,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对监管环节的全面覆盖,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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