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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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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会[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级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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