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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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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47号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我省滨江临海,沿海堤防是防潮防台的重要屏障,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为适应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在“九五”以来实施江海堤防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海堤达标建设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重要意义
  “九五”期间部署开展江海堤防达标建设以来,沿海各市、县积极开展海堤达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加固建设的海堤工程,经受了多次台风和海潮袭击,发挥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效益。但海堤达标建设任务尚未完成,部分海堤标准偏低,存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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