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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社两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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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丰都府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两社两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简称“两社”)工作,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商品经营连锁化(简称“两化”),全县“两社两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发挥“两社两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推进全县“两社两化”发展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思想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是农民按照合作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开展互助互济的经济组织,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主体地位,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而且通过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商品经营连锁化,使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实现了有效连接,找到了有效载体。近年来,我县按照“龙头企业+两社+农户”的发展模式,通过大力发展“两社两化”,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标准化、集约化生产;通过在运作过程中“一次预购、二次返利、三次分红”,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连锁化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有效降低了经营成本,确保了农民消费安全;通过普及“互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推进了乡风文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与供销社工作的有效结合,促进了供销合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赋予“两社两化”新的使命。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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