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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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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民政局《东莞市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东莞市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意见》、《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村(居)委会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核心,围绕有利于班子民主决策、有利于群众知晓、监督和参与、有利于调动农村干部群众积极性的目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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