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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中知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知发〔2006〕1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市专利保护和使用水平,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现将《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中山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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