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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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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苍政办发〔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苍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苍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⒈1编制目的
⒈2编制依据
⒈3适用范围
⒈4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⒊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⒊2预防预警行动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5 应急响应
⒌1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前期应急响应
⒌2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⒌3中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⒌4小型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⒌5应急响应结束
6 部门职责
⒍1紧急抢险救灾
⒍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⒍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⒍4治安、交通和通讯
⒍5基本生活保障
⒍6信息报送和处理
⒍7应急资金保障
7 应急保障
⒎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⒎2通讯与信息传递
⒎3应急技术保障
⒎4宣传与培训
⒎5信息发布
⒎6监督检查
8 预案管理与更新
⒏1预案管理
⒏2预案更新
9 责任与奖励
⒐1奖励
⒐2责任追究
10 附则
⒑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⒑2预案解释部门
⒑3预案的实施
  1 总则
  ⒈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⒈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山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⒈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中、小型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按《山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⒈4工作原则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名单附后),负责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决策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迅速组织指挥部分参加抢险救灾;指导有关县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分析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上报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对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理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批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其损失及影响作出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各类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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