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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企联关于抓紧建立县(市、区)企业家与企业联合会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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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企联关于抓紧建立县(市、区)企业家与企业联合会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企业家与企业联合会的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企联组织在推进构建和谐企业、创建和谐工业园区和维护企业家权益等方面的桥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企联拟定的《关于抓紧建立县(市、区)企业家与企业联合会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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