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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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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地震局《关于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23号)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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