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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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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驻泰各部队:
 为进一步做好驻我市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军队建设,根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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