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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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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文〔2006〕170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保障学生的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将加强学校安全和管理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科学预防措施的落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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