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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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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6〕107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市教育局制订的《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于改进工作的建议要及时反馈给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宁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试行)
 

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自2006年秋季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继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改的有益做法,立足我市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准确地实施普通高中课程,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开放、发展、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  二、基本原则
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1.责任到位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整体规划和统筹、指导、评估、监督工作。县(市、区)负责实验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提供实验工作装备、经费和师资保障,协调高中教育资源共享,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狠抓实验工作的落实。学校是实验的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规划方案和指导文件精神,认真地、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  2.通力合作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教育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形成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合力。
  3.开拓创新原则。高中课程改革是一个充满探索、创造的实践过程,要在继承借鉴的基础上,鼓励校长和教师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校的课程自主权和首创精神,探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创造性地实施高中新课程。
  4.分类指导原则。按照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既积极进取,又实事求是,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学校的特点,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规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新课程实验,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
  5.科研引领原则。高中新课程实验是一项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要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的能力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探索、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
  三、目标任务
  1.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保证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完善和推广提供有益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论探索。
  2.提高教师利用、开发课程和课程资源的能力,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促进学校课程建设、课程管理能力的提高,使学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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