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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开展城市节约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06〕49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开展城市节约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开展城市节约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城市节约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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