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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鞍山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关于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鞍政发(2004)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06年降水趋势分析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06年夏季我市降水接近历年或略多,市区降水量约为420—520mm,多于历年的426.2mm。其中6月份降水量为60—80mm,接近或略少于历年的78.4mm,7月份降水量为1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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